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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雷筱 发布时间:2026-04-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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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六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统一部署,2026年4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邬晓辉同志作动员讲话,孟学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发展和改革局班子成员、全体干部及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会议。

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县委巡察组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四个聚焦”、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努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精准定位、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好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

党组书记孟学锋表示,全体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事业担当的态度,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严格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健全完善联络机制、畅通沟通对接渠道、细化服务保障举措,切实把巡察组的要求转化为做好全县发展改革工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以良好的工作业绩确保巡察任务圆满完成。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4月7日至7月7日)张贴巡察公告,设专门信访电话:0936-6621396、18693623359、15594096790,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6:00(工作日)受理电话来访。同时设置电子邮箱:gtxwxcz03@163.com,在县政府门口和高台县兴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门口设置2个信访举报箱。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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